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陳幸妤說.......


如果現在把母親交給國家去照顧,只要出了任何事情,


政府將涉及「過失殺人」,她一定會追究法律責任。


 


這是什麼樣的觀念?


王子犯法不是與庶民同罪嗎?


身為一國元首及夫人!國家、人民付於重責大任。


不僅不為國家尋求發展!為人民謀取福利!一昧從中上下其手,利用權勢威脅、利誘中飽私囊!!


還利用族群間的微妙關係,製造分裂!讓人民百姓互相仇恨!互相猜忌!


自己卻從中牟利,鞏固自己的勢力中心!


讓經濟陷入一片愁雲慘霧!百姓嗷嗷待哺,自己一家卻是豪奢無虞,


豪宅一棟一棟的買!高級名車,千萬珠寶,族繁不及備載......


如今!被判有罪,卻歸究於政治迫害!!真讓人覺得可惡又可恥!


 


我同意!如果真是命在旦夕,那當然要以人命為重!


但~~放眼牢裡坐的人,有的健康狀況比( )恐怕更糟!


如果是這樣!那是不是每個犯人都可以用這樣的藉口躲避他(她)曾做的不法行為?


那以後是不是每個重病的人都可作姦犯科?此風不可長!


該付出的代價,請自己吸收......想想當妳們一家正在吃香喝辣的時候!


國家的前途在哪裡?百姓的生活又如何?想想吧!


對不起你們的,是你們自己!是那些攀權附勢的人!不是我們.....


 


 


我們只希望有一個公平正義的法治社會..........
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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